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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哈啦財經/金管會加加油金控去家族化刻不容緩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6-20 12:34

永豐金捲入三寶建設超貸弊案,金管會火速開鍘,撤換前董事長何壽川職務,金控家族化問題浮上檯面。除永豐金外,國內大型金控公司多以家族化模式經營,新光吳家、台新吳家、中信辜家、元大馬家、國泰蔡家、富邦蔡家等 7 大金控縱橫金融圈。為健全金控公司治理,金管會除解除何壽川職務,更應立即補破網,修正金控法相關規定,避免金控公司股權過度集中,並限制家族成員出任董、總等要職。

2001 年底金融控股公司法通過,政府隨即在 2002 年啟動金融改革,鼓勵金融機構合併,國內金融控股公司紛紛成立,由於許多大家族事業版圖中多有金融業,「金控家族」因此在台灣出現。

照理說,金融業屬於特許行業,透過銀行、保險、證券等企業吸收民眾資金,必須受到高度監理,以永豐金為例,旗下包括永豐銀行、永豐金證券、永豐金租賃、永豐投信、永豐客服科技、永豐管理顧問、永豐創業投資、永豐證券投信等事業,但國內金控業仍難擺脫東方社會慣常的家族企業文化,讓徹底落實公司治理、財務透明顯得困難重重。在永豐金事件前,元大金馬家捲入結構債事件與扁家洗錢案,富邦金近期又被前副總統呂秀蓮提起北銀合併案。

雖現行金控法規定,持有金控公司或其子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百分之 5 以上者,即為大股東,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股數應一併計入大股東持股計算,希望藉此分散金控公司股權集中度,避免家族化產生。不過,由於未針對人頭持股訂定嚴厲罰則,並限制三等親擔任要職,讓家族化問題成為普遍。

在永豐金事件發生後,金管會除快刀做出懲處,更應慮及化危機為轉機的積極作為,改革金控家族化問題。包括針對金控負責人三等親職務進行規範,明確限制金控董事長、執行長或總經理不得由大股東家族成員擔任。而為促進持股透明化,應對人頭持股訂定罰則,一經發現必須撤職並出清持股,同時降低單一家族或個人對金控持股上限,不得對公司經營具有影響力等,讓金控「去家族化」,成為落實公司治理與法遵的第一步。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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