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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界質疑未善盡職責?永豐金獨董聲明回應了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6-19 23:19

永豐金控弊案連環爆,董事長何壽川更疑涉違法超貸遭收押禁見,金管會也火速解除何壽川董事長職務,不過,外界也將矛頭指向永豐金獨立董事未善盡職責,未就永豐金近來重大缺失案進行調查及追究違失責任,對此,永豐金 19 日晚間代獨董發表聲明強調,均有紀錄可稽,確已善盡獨董之責,外界質疑未善盡職責,應是未明事實所致的誤解。

永豐金獨董共有 3 人,分別為薛琦、許建基及蔡穎義,19 日晚間由永豐金代獨董發表聲明。根據聲明內容表示,金控公司設置獨董的目的,是要求就有關內控制度、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等重大財務業務的處理程序,以及涉及董事或監察人等公司重要事務,都必須經獨董參與討論及決定。

同時,獨董應組成審計委員會,就上述重大事項提供意見或進行決議,以保護公司及股東的權益,而這些在證券交易法、金管會各項函釋、以及與公司治理有關各項守則、規範等均有清楚的規定。

永豐金獨董聲明指出,薛琦、許建基及蔡穎義自擔任永豐金獨董以來,確實依法召集永豐金審計委員會,並出席永豐金董事會,就有關公司營運績效、風險管理、法令遵循與內稽內控、以及各項依法令規定應經獨董參與的議案,進行討論、提出各項改進建議與要求及參與表決。

聲明內容也提到,對於特殊事件,獨董也依據法令及慣例督導,提點重要原則與方向,責成經理部門盡速查究,以充分保障公司及股東的權益。

不僅如此,永豐金獨董聲明強調,在上屆獨董任期內(2014 年 6 月至 2017 年 6 月),總計召開 22 次薪酬委員會及 15 次審計委員會,就相關議案均有充分討論,外界所指的三寶建設集團授信案、輝山乳業案等案件,更在 2017 年 1 月至 5 月的歷次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上提出積極改進的建言,均有紀錄可稽,確已善盡獨立董事之責。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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