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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3年11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43400號函核准發行及依本公司103年8月4日董事會通過之員工認股權辦法規定辦理。 二、說明: (1)本公司103年度第二次員工認股權憑證於104年1月20日發行,106年6月13日經員工行使認股計17,500股,將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訂於106年6月19日發放普通股。 (2)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依主管機關規定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4)股票過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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