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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股

台數科:公平會、NCC看法互異 業者無所適從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6-01 09:06

▲針對 NCC「不予同意」台數科併購東森電視之理由,台數科 5 月 31 日晚間再發聲明作出說明。圖為台數科執行長廖紫岑。(圖/翻攝自台數科官網影片)

NCC 在 31 日裁決不同意台數科併購東森電視。為此,台數科發出聲明表示尊重,還說會把受到的檢驗與批評,內化為成長動力。不過 31 日晚間,台數科再度發出聲明,針對 NCC 不同意的理由一一說明,包括公平會與 NCC 看法互異,讓業者無所適從,再來是強調公司負債比在合理範圍,也表示黨政軍條款「惡法亦法」的不適性。

台數科表示,自 2016 年 10 月中宣布購買東森電視股權,至今歷經近 8 個月的時間,包括產業發展、市場秩序、言論多元、財務槓桿等,公司都一一清楚說明,但遺憾 NCC 委員會議仍以「系統垂直整合影響言論多元」、與「資金執行承諾有疑慮」、「開放式投資架構,違反黨政軍條款」等理由,「不予同意」台數科購買東森電視台交易案。

台數科指出,由於本案事關台灣媒體產業發展與台數科聲譽,因此針對 NCC 「不予同意」併購東森電視作出 3 點說明。

一、「系統垂直整合」 公平會與 NCC 看法互異
NCC 認為,因台數科及所屬有線電視系統台用戶市占 10%,具顯著地位,有壟斷之嫌。但依據有線電視廣播法第 24 條規定有線電視訂戶數不得超過全國總戶數三分之一( 33% )的規定,台數科戶數僅占 5.71%,就算併入大揚、新永安也僅占 9.38%,完全符合規定。

另 NCC 認為台數科擁有 5 個頻道加上東森家族 8 個,合併後變成全國第二大頻道節目供應商,東森電視 2 個新聞頻道占全體 20%、收視率是新聞頻道第三大,市場地位強大有競爭疑慮。目前所擁有的頻道數目,從(台數科 5 台)+(東森 8 個台)成長為 13 台,以所有台灣常看的 110 個頻道數計算,只有 11.8%,也遠低於有線電視廣播法第 25 條規定四分之一( 25% )的限制,台數科結合東森何來壟斷之嫌?

且今年 3 月 1 日,主管聯合壟斷的公平會通過台數科購併東森電視台案,公平會表示「本交易案對我國整體經濟利益,有助於被結合事業引進資金,加速頻道內容、畫質之提升及數位匯流發展,且對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市場、多系統經營市場及衛星頻道節目供應市場之個別市場結構,並未因本結合案而有所改變」。台數科認為,同樣是對產業壟斷的看法,公平會與 NCC 看法互異,讓業者無所適從。

二、負債比在合理範圍,無「資金執行承諾有疑慮」
針對發言人翁柏宗副主委表示資金的承諾及履行能力,認為台數科為高額短期貸款,財務的沉重負擔難以製作優質內容。但台數科澄清公司財務體質健全,集團旗下擁有 4 家有線電視系統台及一家寬頻上網公司,每月均有穩定之現金流入,截至 2016 年第 4 季止,台數科集團負債比例僅 33%,財務結構相當健全。

台數科董事會已於 2016 年 11 月 25 日決議現金增資新台幣 30 億元以充實購買東森電視股權資金,本集團負債比率約為 52%,仍屬合理之範圍內,且隨著逐年償還銀行本金,負債比率也將逐年降低,財務結構穩健。至於銀行借款額度,是以借款倍數(淨金融負債 / EBITDA )評估,台數科收購東森電視後,借款倍數仍遠低於其他多系統業者平均倍數。

況且 NCC 在 3 月 3 日針對本案舉行的聽證會中,邀請前來進行財務鑑定的政大經濟系王國樑、台大財金系張森林兩位教授,都在鑑定意見書中表示,本購併案的「財務結構與負債比皆在合理的範圍內」。對於財金學者的鑑定報告與本集團所提的穩健財務說明,未能獲得 NCC 委員的理解,台數科至為遺憾。

三、「惡法亦法」黨政軍條款的不適性
台數科因遭屏東縣議員宋麗華與中國新洪門黨惡意購買二張股票,旗下中投等子公司等遭 NCC 裁罰共 120 萬元罰鍰,受害者也是受罰者。凸顯出黨政軍條款的不適性。

連 31 日 NCC 記者會上, NCC 法律事務處處長謝煥乾都表示黨政軍的條文讓違反規定的可能性出現,甚至故意性搗蛋的可能性都出現。現在違規的是政黨與政治人物,被罰的卻是媒體經營者,這樣的規制在法制體系下不是常態,多年來實施下來也確實是問題,這案也凸顯急迫、不合理的所在。

台數科是黨政軍條款的受害者,對於 NCC 以台數科是「開放式投資架構,違反黨政軍條款」這樣的決議感到無奈,也對媒體產業深陷「惡法亦法」的泥沼,深感痛心。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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