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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同婚法案版本:最小衝擊、最大共識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5-24 18:01


▲司法院公布大法官解釋 748 號,宣告民法限制同婚違憲,挺同人士聞訊雀躍不已。(圖/記者葉政勳攝,2017.5.24)

司法院大法官 24 日宣告民法限制同性婚姻違憲,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對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行政院完全尊重,也將依釋憲文內容,以對社會最小衝擊、最大共識等原則,研議、提出合理可行的法案版本。


事件源起於台北市政府鑑於 102、103 年,有 30 對同志伴侶前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卻遭拒絕,北市民政局認為,法條適用有疑慮,因民法 982 條僅規定「雙方當事人」應向戶政機關登記結婚,但法務部與內政部相關函釋卻解釋,結婚當事人須「一男一女」,然而近年來同志登記結婚對數增多,戶政事務所面臨婚姻制度的規範,同志無法登記,造成工作人員執行業務上遭遇困難,因此在 104 年 7 月提出釋憲。

而祁家威則在 103 年登記結婚遭駁回,經行政訴訟後敗訴定讞,他同樣認為同性別不能成立法律的婚姻關係,有違憲之虞,也在 104 年 8 月聲請釋憲;司法院大法官合併兩案審理,並宣告民法限制同性婚姻,實屬違憲。

徐國勇指出,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文提到,有關機關應於解釋公布之日起二年內完成相關法律的修正或制定,因此行政院長林全已指示由祕書長陳美伶協調法務部、內政部等相關部會,共同參與後續法律修正或制定工作,將在期限內盡快提出行政院版法案,送立法院審議。

徐國勇強調,行政院將依釋憲文內容,以對社會最小衝擊、最大共識等原則,研議、提出合理可行的法案版本。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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