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重測土地面積增減拆屋還地還是就地合法?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5-23 22:04
地籍重測常造成測量前後土地面積不一致,引發所有權人爭議,市議員王立任、陳世凱 23 日在議會質詢指出,有民眾陳情原本他與鄰居的房子都各為 30 坪,經過重測套繪地籍後,土地面積剩 29 坪,鄰居變成 31 坪,而當初兩地地主都是花 30 坪的價錢買的房子,請問市府官員,現在是要拆屋還地還是就地合法?副市長林陵三承認也遇過一些類似的案件,市政府須找中央研究出解決的方案。
王立任、陳世凱 23 日在議會交通地政委員會業務質詢時聯合質詢,舉出最近民眾經常陳情的地籍重測與現況不符的問題,王立任以其自己遇到的案例現身說法,盼市府體恤小市民只想保護自己財產的卑微要求,設法解決地籍重測糾紛。
王立任指出,他老家 50 年前拆屋重建,因為土地權益界線是在與鄰居相鄰的共用牆壁中間,鄰居不拆不重建,所以就保留共用牆壁,鄰居約定權利界線後,退縮另立牆壁重建,但 50 年後地籍重測後,他家的權利界線竟變成是退縮後的牆測,等於他家平白損失了一坪的土地,量員說重測是以高科技 GPS 定位測得,以重測為準,任何人遇到這種情形一定不能接受,他因係議員的關係,市府官員慎重處理而能維護到他的權益,若換作一般善良小老百姓,豈不是平白損失了土地?
王立任還說,類似的案例層出不窮,曾有民眾陳情其房子與鄰居房子相鄰各為 30 坪,重測後其房子變成 29 坪、而鄰居變成 31 坪的,重測當時測量員要求該民眾與其鄰居一起協助指界,兩方當然都以現有房子位置指界,重測結果竟然是一方少一坪、另一方多一坪,本來好好的鄰居變成反目成仇,請問副市長,如果你 30 年前買的房子是 30 坪,中華民國政府發給你的權狀也是 30 坪,30 年後重測只剩 29 坪,你能接受嗎?
地政局長張治祥說,遇到這種情形只能雙方協調解決了,王立任不以為然說,房子多了一坪的一方要怎麼協調?叫他拆屋還地嗎?房子少一坪的民眾怎麼協調?難道叫他自認倒楣接受只有 29 坪的房子嗎?
議員陳世凱也指出,他剛當議員時在大肚遇過一個案例,一整排 11 棟連棟房子都測錯,所以左邊房子屋主都對其右邊的鄰居提告,所有多出的土地面積都歸最右邊的屋主所有,一個重測錯誤製造了 10 起官司,這是長年的負擔與煎熬,政府的政策命令錯誤不可以讓民眾承擔。
林陵三指出,他也曾遇到過一些類似的案件,地點是在彰化,還有一整個村子重測後所有人都不滿意的情形,他會責成都發局與地政局等相關單位研究解決這些問題,也會請中央研議一個解決的方案來處重測的問題。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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