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味先」噁用過期原料 最久過期近3年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5-18 12:31
知名老字號零食「蝦味先」驚爆使用逾期原料生產,食藥署今(18)日表示,現場查獲逾期最久的柴魚精粉,過期近 3 年了,仍被拿來生產「蝦味先日式照燒」、「蝦味先蜜烤魷魚」兩口味;另無水檸檬酸及紅麴粉等原料也各過期 11 個月及 8 天,業者卻依舊領用拿來生產共 5 種違規產品,通通得下架。
這 5 項問題產品包括:「蝦味先日式照燒」、「蝦味先蜜烤魷魚」、「蝦味先泡菜」、「蝦味先墨西哥煙燻」及「發芽大豆養生粉(紅麴)」等,現場予以封存過期原料及產品共計約 2371.5 公斤。
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主任劉芳銘表示,此案是民眾向衛生局檢舉,會同檢調前往稽查高雄市大寮區裕榮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果然在現場查獲逾期柴魚精粉、無水檸檬酸及紅麴粉等 3 種原料。
其中,柴魚精粉早在 103 年 5 月 25 日過期,但業者仍在 105 年 8 月、106 年 1 月兩次領用生產「蝦味先日式照燒」以及「蝦味先蜜烤魷魚」兩種口味;無水檸檬酸則在 105 年 4 月 28 日過期,但 106 年 3 月還有使用紀錄;紅麴粉在 8 月 14 日過期,8 月 22 日還在使用。
劉芳銘說,目前掌握僅有這 5 項產品有問題,但出貨數量仍在清查中,市面上需全面下架,違規產品應於 5 月 20 日 0 時前完成下架不得販售,限期之後仍在販售者可開罰 3 萬到 300 萬元。
至於蝦味先公司部分,食藥署強調,只要調配、包裝、貯存、販賣逾有效日期的食品,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15 條第 1 項第 8 款規定,應予沒入銷毀;並可開罰 6 萬元以上 2 億元以下罰鍰。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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