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狀況頻傳 金管會要約談何壽川 永豐金千字聲明回應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4-21 11:33
永豐金控。(圖/記者顏真真攝,2015.8.7)
永豐金控頻踩地雷,金管會主委李瑞倉點名「永豐金董事長何壽川應該來聊聊」,永豐金也發布逾千字聲明回應,除說明三寶案貸放可望順利清償回收,踩到輝山乳業地雷立即降低融資成數,並解釋內部人事無預警調動等爭議,永豐金也強調,將適時向主管機關說明,對於外界不實指控行為,公司也已啟動調查,絕不容許不實指控損害公司權益。
永豐金指出,金管會之前已針對鼎興案進行金檢,並對子公司永豐銀行給予行政處分,銀行多位主管及前董事等也因此案遭檢調約談,由於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公司不便表示意見。另永豐銀行臨時董事會決議通過對涉及干擾授信的行為人及漏報利害關係人的前董事追償損失,因仍在檢調偵辦程序中,為保障當事人權益必須將其名字隱去,絕無不願發布重要訊息及明顯維護涉案人情事。
對於子公司永豐金租賃對三寶集團借貸一案,徵提的擔保品包括不動產一順位、次順位及股票設質等,按租賃行業採行的「市值擔保率」已達 85%,近期又追加設定擔保品,市值擔保率已達 100%,並非外界所稱無擔保授信。永豐金表示,早期台商須透過設立境外公司的方式投資大陸,此案授信對象的境外公司,即在此背景下所設立,實質擁有 1788 大樓最終所有權,因此,此案授信對象雖為境外公司,實質上仍以 1788 大樓的處分作為主要還款來源,租賃子公司對實際營運主體徵提相關報表加以分析,並增提多項擔保品,以強化債權保障。
永豐金還強調,三寶集團已於今年 3 月 24 日與買方簽訂買賣合約,預估將於今年上半年完成本次個案相關出售及交割程序,若以正式合約簽訂的出售價格扣除負債及稅負後,剩餘資金遠高於其在租賃子公司的債務,屆時應可順利清償。另依金控法 46 條規定,金控各子公司對同一關係人授信超過台幣 30 億元,金控須每季申報主管機關並於公司網站揭露,並無「須送董事會審議」的規定,併予說明。
至於子公司永豐金證券(亞洲)均依香港規定辦理融資業務,在渾水出具空頭報告後,兩度派員赴輝山總部實地訪查,並即降低融資成數,以管控風險,並非報導所指「毫無動作」。
另子公司永豐銀行前任獨立董事因個人公務繁忙,因此,決定辭去永豐銀行所有職務,與最近的議題無關,金控也已重新派任銀行新任獨董。對於多名財務體系主管異動,永豐金強調,是公司基於多方考量後審慎的決定,子公司永豐金證券王前財務長於任職證券期間,是風險管理委員會及今年 1 月針對輝山乳業成立專案會議之出席成員,惟在會議中並未對該案提出建議。另經查其日常管理屬高壓,涉人身攻擊、管理不公,面對主管檢討所轄事務時,出現情緒管理不佳並抨擊主管失當言行,且所轄單位人員急遽增加,效率不彰,因此,調整職務,與三寶案或輝山乳業案均無關連。
永豐金也提到,董事長何壽川自 2005 年 12 月上任以來均依主管機關規定向公司申報利害關係人資料,且均依相關程序解除其競業禁止;依公司內部留存的申報資料,何董事長確有申報其擔任 YFY Global Investment 的董事職務,並未違反金控負責人資格條件準則對於金控董事長的兼職規定。子公司永豐金租賃融資給三寶集團子公司及永豐餘旗下投資公司投資三寶集團子公司的可交換公司債,並無金控法所稱的利害關係人交易問題。
永豐金強調,公司對主管機關就個別案件所提出的缺失意見將虛心檢討,並依主管機關要求研擬改善措施,落實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治理,善盡金控母公司對子公司督導管理之責,對於近期外界對於永豐公司治理、內部控制、以及大股東間派系鬥爭等負面報
導,本公司將適時向主管機關說明。
永豐金表示,對於過去數月以來一直有內部人藉公司治理及吹哨者之名,以刻意抹黑、捏造不實,持續採取爆料指控的方式及行為,去傷害繳息正常、業務發展的優質台商及永豐金,公司實在無法相信這是出於善意,任何惡意的指控與打壓及無限上綱的控訴,都將損及股東、員工、公司、甚至危及整體金融業的健全經營,因此,對於內部人逕自對外爆料不實指控行為,公司除深感遺憾,也已啟動調查,絕不容許不實指控損害公司權益。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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