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集團(00404-HK)7.6億售香港主要辦事處再租回
鉅亨網新聞中心
新昌集團控股(00404-HK)公布,以7.6億元出售位於觀塘偉業街107-109號物業,該物業現時用作集團於香港的主要辦事處。
團預期於扣除開支後將獲得出售收益約1.824億元,集團預期將從出售事項獲得所得款項淨額約7.524億元。集團現時擬將所得款項用作一般營運資金。
於完成出售事項時,集團與買方將訂立租賃協議,據此,集團將租回該物業供集團之用,由完成日期起計為期兩年,並可重續兩年的進一步期限。集團於租賃協議期間每年之應付月租將為240萬元(不包括政府租金、差餉、管理費、空調費、其他費用及支出)。可選擇延長期限的租金為288萬元(不包括政府租金、差餉、管理費、空調費、其他費用及支出)。於集團與買方訂立租賃協議時,集團將須向買方支付租金按金720萬元(即三個月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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