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亂傳舊照引恐慌 4人不起訴但仍得受罰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4-06 15:46
今年 2/11 元宵節凌晨 1:12,台南近海發生地震,地震發生後不久就有謝姓男子在 line 群組轉貼去年 0206 倒塌的建築大樓舊照的「假消息」,再被林姓少女等 3 人轉傳,引起恐慌,4 人都被依「恐嚇公眾」罪嫌函送法辦;台南地檢署今天偵結,認為 4 人沒有恐嚇公眾意圖,予以不起訴處分,但台南市警刑大仍將依法開罰,最高可罰 3 萬元,或拘留 3 日。
(劉怡伶報導)
此事是在今年元宵夜 0211 地震發生後不久,19 歲謝姓男子基於好玩心態,在群組中留言 po 出照騙,引用 0206 地震中倒塌的新化某銀行建物舊照,後經楊姓男子信以為真,轉傳給林姓少女等人,經多次轉傳,27 歲葉姓男子截圖轉貼到臉書「廟會資訊討論區」,錯誤資訊迅速擴散,引起民眾驚恐。不久後有網友發現是舊照,痛罵「別在傷口撒鹽」。台南市長賴清德為此親自召開記者會澄清,下令究辦;台南市刑大查出 4 人,均函送法辦。
台南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書中指出,4 人 PO 出的建築物倒塌照片,雖確實可能讓人誤以為當時地震造成災害,極不可取,但 4 人並沒有以此表達要造成建築物倒塌,加害、恐嚇公眾的意思,與恐嚇公眾罪的構成要件不符,因此不予起訴。台南市刑大對此指出,4 人散布網路謠言,就算刑事恐嚇公眾罪不起訴,仍會在今天接到不起訴書後,另發文請轄區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63 條第 5 款規定開罰,可處 3 日以下拘留或 3 萬元以下罰鍰。
市府也回應,檢方雖然未予以起訴,但也認定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相關規定;警察局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相關規定,對該 4 人進行裁罰,也給社會一個警示教育。市府強調任何天然災害發生之時,是大家要共體時艱,以愛相扶持的時候。而不是傳播不實的圖片跟謠言,造成恐慌,甚至影響救災,這個案例希望給社會提供一個態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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