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氣候大會能夠達成切實協議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1-12 08:20
當前,實施低碳道路的成本正在不斷下降,而效益也愈發清晰。自哥本哈根大會以來,可再生能源技術的成本大幅降低,而其也成為全球發電行業的第二大資源,並在越來越多的地方享有比化石燃料更大的優勢。2014年是全球第一個實現了經濟增長卻沒有多余能源排放的年份。而中美兩個最大排放國在2014年發出的氣候變化聯合聲明,也為巴黎大會結出果實帶來更大希望。
在哥本哈根大會召開前,大會希望各國能夠達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減排目標,但卻未能取得良好效果。自那之后,談判開始轉向更為溫和、自下而上的框架中,即各國達成非約束性、非標準性目標。從根本上而言,更為溫和、寬鬆的框架對美國和中國等關鍵方而言更為適合。
在巴黎氣候大會后,各國之間的討論仍將繼續,以彌補“各國減排目標”和“要求減排目標”之間的差距。若要實現全球變暖不高於2攝氏度的目標,各國的自定貢獻減排量與實現目標的要求減排量之間還有大於100億噸二氧化碳當量的差距。因此,建議各國每5年更新目標更為遠大的自定貢獻減排計劃。
從理想角度而言,巴黎氣候大會的協議應明確承認存在的減排差距,並要求各國commit目標逐漸增長的自定貢獻減排計劃。根據最新的科學及排放數據,在每一個評估點開展獨立科學研究,將有利於各國政府及公民社會監督縮小減排差距的整個流程。
未來的全球經濟發展道路將走一條無碳之路,以促進長期發展和低碳投資。七國集團領導人在2015年的聲明中承認,應在本世紀的后半段對全球經濟實現無碳化。而從德國與巴西的聯合聲明中也不難看出,這一目標並非發達國家獨有。
雖然我們希望巴黎氣候大會能夠達成長期目標,但它並不能替代各國政府應擔負的短期目標。只有各國拿出實現自定貢獻減排計劃的可行性,長期目標才有意義。而當前各國的自定貢獻減排計劃與達到目標的要求還有不小的差距,因此還需我們進行更大的努力。
問題的關鍵不在於巴黎氣候大會能否達成協議,因為答案是肯定的;也不在於各國能否做出充分的承諾以使全球氣候變化不超過2攝氏度,因為這點還達不到。真正的問題在於,巴黎大會能否讓各國達成一致,用可靠的機制,來讓各國將氣候變化控制在2攝氏度以內的目標維持下去。
(本文摘編自美國外交關係協會網站報告“prospects for climate success in paris”,作者系英國皇家國際事務研究所研究室主任rob bail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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