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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勞動部:彈性工時連上24天應含休息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3-22 22:07

勞基法中「彈性工時」的規定,讓勞工可能出現四週連續工作二十四天的狀況。勞動部長林美珠今天(22 號)強調,採用「彈性工時」的行業,四週的總工時不得超過一百六十小時,例假和休息日各四天,兩週內要有兩天「例休」,如果有連續工作二十四天的極端案例,希望勞工讓勞動部知道。(戎華儀報導)

彈性工時的規定出現漏洞,導致適用彈性工時的行業勞工,可能出現連續工作 24 天。勞動部認為這是極端少數情況,勞動部長林美珠 22 號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適用彈性工時必須經勞工同意,不同意可以拒絕,勞動部也希望雇主顧慮勞工的身心健康,不要連續排班 24 天。

立委蔣萬安:『連續工作 24 天,是不是血汗?』

林美珠:『如果是這樣的話,我覺得對勞工是不公平的。』『我們在勞資諮詢委員會的時候,我們會嚴格要求,在排班的時候,希望他們能夠落實員工減少工時,然後能夠注重他們的健康。』『要把休息日都列進來才會是 24 天,所以呢,我們要落實我們週休 2 日。』

林美珠還表示,勞動部會透過勞動檢查檢視排班狀況,也希望如果真有連續上班 24 天的情況,勞工可以通報勞動部,勞動部會對雇主加以勸慰、輔導。

但立委蔣萬安相當不滿,認為勞動部只能輔導、勸慰雇主,實在太消極。

(圖:截自立法院議事轉播系統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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