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興材料: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大陸地區投資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3-17 18:00
第二條第20款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06/3/17至民國106/3/17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透過100%持股之子公司間接轉投資大陸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投資金額4500萬美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未定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新設子公司,不適用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新增資本額4500萬美元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生產及銷售水性丙稀酸樹脂、油性丙稀酸樹脂、醇酸樹脂、
氟碳樹脂、水性聚氨酯樹脂、水性醇酸樹脂、固定壓克力樹脂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新設子公司,不適用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
新設子公司,不適用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新設子公司,不適用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新設子公司,不適用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100%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不適用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公司董事會
18.經紀人:
新設子公司,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長期股權投資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USD 793,562仟元
NTD 24,964,253仟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226.14%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59.90%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120.64%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NTD 8,225,738仟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74.51%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19.74%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39.75%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03年度 NTD 1,683,710仟元
104年度 NTD 1,600,294仟元
105年度 NTD 949,459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103年度 NTD 564,097,444元
104年度 NTD 0元
105年度 NTD 591,464,594元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或不適用
35.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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