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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數字: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3-15 14:00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6/03/15

2.公司名稱:數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台灣蘋果日報B2版

6.報導內容:

數字科3.7億售2服飾部門 EPS進帳4元。

數字科技(5287)、久大資訊(3085)昨暫停交易,......,將挹注

數字科技每股獲利達4元以上。

數字科技總經理吳聰賢表示,......,至於處分101原創與拍手童裝的獲利

將於第2季認列,初估每股獲利貢獻度達4元以上。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

(1)本公司係以1.88億出售一個服飾部門-101原創,拍手童裝非本公司旗下站台。

(2)處分站台獲利將挹注EPS4元以上,該數據係為媒體自行推估,

本公司特此慎重澄清說明。

(3)有關本公司之財務與業務訊息,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文章標籤

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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