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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簡政便民 多項業務不用附戶籍謄本或地籍謄本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3-04 12:17


為達成減政便民的目標,內政部今天(4號)表示,到去年底為止,已經有206項申辦業務免附戶籍謄本,41項業務免附地籍謄本,不但可以節約民眾的金錢和時間成本,也可以減少使用紙張,達成減碳目標(繆宇綸報導)

為達成簡政便民的目標,內政部除了推動以新市戶口名簿取代戶籍謄本,以及透過自然人憑證,申請電子戶籍謄本外,還透過和其他部會協調,大量減少需要檢附戶籍謄本的申請業務,包括申請勞保生育給付、家庭育兒津貼等申請業務,都無須再檢附戶籍謄本,總計到103年底,已經有206項業務享有這樣的便利,戶政司副司長翟蘭萍說『現在仍然要戶籍謄本需求的,比如說利害關係人在訴訟,法院希望附對造的戶籍謄本,這些少數案件還是需要戶籍謄本的時候,戶政事務所還是要依照法律規定,還是要核發的,這些案件已經是很少數了......』


此外,內政部地政司也推動簡政便民,運用地政資訊系統,減少需要申辦地籍謄本的申請案件,103年已經有土地增值稅申報、農保加保、住宅補貼等41項業務免附地籍謄本,節約民眾申請謄本費用超過7000萬元,今年則希望再增加30項申請業務,目前只有財政部主管的遺產稅、贈與稅申辦業務,仍然需要地籍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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