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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0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5/08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66號9樓之1(本公司會議室)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A.105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B.105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C.其他報告事項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A.承認105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B.承認105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A.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B.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C.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3/10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5/08
12.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凡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
(單一或共同持有)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1)受理期間:106年3月7日至3月17日。
(2)受理處所:本公司(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66號9F之一)。
(3)受理方式:凡有意提名之股東,務請於106年3月17日下午5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姓
名、身分證字號及聯絡方式,以供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件寄達日期
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至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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