佶優:公告本公司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06/03/01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優利(蘇州)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孫公司(持股比率70%)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882433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99225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9195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91175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99225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優利(蘇州)科技材料有限公司申請新光銀行融資額度續約美金300萬元,
由本公司背書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732421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51956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融資額度到期,則解除之.
(2)日期:
期限一年,融資額度到期,則解除之.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882433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20157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63.83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6.86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