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質疑仍領月退俸 施錦芳:法令自有規範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2-17 18:05
國民黨質疑,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具有 32 年公務員年資,月領包括 18% 在內的退休俸,有必要出面說明她是否已經停領相關權利。黨產會公布公文指出,已經通知屏東縣政府,施錦芳應該停領相關退休金和優存。施錦芳回應表示,法令自有規範,國民黨如果再做不實指控,不排除採取法律途徑。(李人岳報導)
國民黨質疑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從屏東縣稅務局長退休前,具有 32 年公務員年資,月領包括 18% 在內的退休俸,擔任黨產會委員後,是否主動停領退休俸,以及是否繼續領 18% 優惠利息,施錦芳有必要出面說明。施錦芳對此出面表示,他不管是薪水或退休金的領取,法律自有規範,國民黨如果再做不實指控,她不排除採取法律途徑解決。施錦芳:『我退休轉任以後應該怎樣支領薪水,我都依照法令規範來處理,如果國民黨有不了解的地方,我也希望他們能查證,我不希望汙衊我個人的名譽。』
黨產會同時也公布公文的照片,內容是黨產會在去年 9 月 1 日發函屏東縣政府,指施錦芳擔任黨產會聘用委員,支領薪資超過法定基本工資,依照公務員退休法的規定,應該停止領受月退休金及原儲存之優惠存款利息。
另外針對婦聯會爭議,施錦芳說,樂見婦聯會參與黨產會日後的聽證程序,釐清國人對婦聯會的不解和質疑,不過經調查,婦聯會光是現金定存就有 360 多億元,黨產會很高興看到婦聯會願意提供相關報告給內政部,黨產會也會調閱相關資料,釐清婦聯會的資產究竟從何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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