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技新藥發展條例 擴大適用範圍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2-30 18:36
立法院院會今天(30 號)三讀修正通過《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條文修正案,針對高風險醫療器材和新興生技醫藥產品,擴大生技新藥業的適用範圍。立委認為這次的修法有助於國家發展策略性產業的佈局、提供好的產業經營環境。(戎華儀報導)
《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條文修正案 30 號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將新興生技醫藥產品、須經臨床試驗始得核准的第二等級醫療器材,還有經行政院指定為新興且具策略性發展方向的生技醫藥項目產品,列入生技新藥產業的範圍,立委管碧玲表示,這項規定至少可讓 60 家相關產業公司納入適用。
管碧玲:『擴大的適用,希望能夠引進更多的投資。目前我們這個條例通過的話,至少有 60 家的產業他們可以擴大適用,可以投入我們這塊處女地,也就是生技新藥的發展,將是帶動我們國家產業很重要的一股力量。』
立法院 30 號還通過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管碧玲表示,專利法和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的修法,對國家產業佈局來說,都是在提升產業經營環境,專利法的修法也有助於提升我國的科技研發環境。
(圖:截自立法院議事轉播系統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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