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熱門時事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時事

興航第四度勞資協商工會要求2.4月薪資及30萬補償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2-29 16:07


記者陳致宇/台北報導

 


復興航空今(29)日下午第四度召開大解法勞資協商會議,工會提出興航應支付 2.4 個月薪資作為補償費,每人另加 30 萬元為行政費用,並且再度要求董事長林明昇出面負責,資方則是依舊由執行長劉東明代表出席。

復興航空企業工會理事吳崇華表示,依照興航財務報表來看,截至今年 9 月 30 日止,扣除積欠銀行團等債權人負債後,仍有約 57 億淨值,工會也估計扣除 10 月、11 月虧損後,興航應有約 50 億元淨值。且依照年報記載,董事長林明昇家族及關係企業至少有 46.79% 持股,代表未來至少 24 億元將流回林家,要林明昇家族等大股東應為經營錯誤導致公司解散負責。

▲超過 200 名復興航空企業工會會員聚集,要求董事長林明昇應負起責任妥善照顧員工。(圖/記者陳致宇攝)

▲工會會員進入萬華區的台北市就服處,準備與興航執行長劉東明等資方代表召開協商會議。(圖/記者陳致宇攝)

工會顧問鄭雅菱也說明,工會提出復興航空應支付每位員工 2.4 個月薪資作為補償費,以及工會會員每人 30 萬元行政費用,兩個項目總值約 5 億元,認為以目前興航淨值及林家的資產應足以支付。

復興航空日前發聲明稿回應,原 6 億元的員工信託專戶,已於 23 日增加 1.45 億元,目前共計 7.45 億元,且未來陸續仍將有資金匯入,將用來支應大解法預告工資差額以及 12 月份薪資、留任員工之薪資與資遣費的發放。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