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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遠業科技:公告遠業與季科投資簽署框架協議以進行股份轉換交易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2-19 17:40

第三十四條第43款

1.事實發生日:105/12/19

2.公司名稱:遠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遠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興櫃股票代號:3307)董事會決議通

過擬與季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季科公司)進行股份轉換,交易

完成後本公司將成為季科公司百分之百投資之子公司。

為發揮企業經營效率,本公司擬與季科公司進行組織調整,本公司董

事會決議通過與季科公司簽署具有拘束力之框架協議,擬依企業併購法

及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以股份轉換方式由季科公司以普通股股權價值

新台幣32元之價格收購取得本公司流通在外股份,使本公司成為季科

公司百分之百子公司。相關交易條件及執行細節將依框架協議所訂之原

則在正式股份轉換契約明訂,框架協議中明訂季科公司應於簽署股份轉

換契約前持有本公司已發行且流通在外股份總數之33.7%,若季科公司

未持有本公司在外股份總數之33.7%,本公司與季科公司雙方無義務簽

署股份轉換契約。正式轉讓契約另將依法呈報本公司審計委員會、董

事會及股東會決議之。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本案框架協議時,已分別委請會計師

就本案出具:「季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與遠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擬以現

金為對價進行股份轉換轉換價格合理性之獨立專家意見書」對本公司普

通股股權之公平價值及本股份轉換案對價之合理

性提供意見,並經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在案。

正式股份轉換契約之簽訂仍須依法呈報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審議、經董

事會決議,並召集股東臨時會討論,及辦理相關公告。本公司預計於民

國106年2月底前召集股東臨時會討論及決議,轉換基準日預計於民國

106年3月底前完成。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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