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宏達電:應證交所要求說明經濟日報11月30日報導鉅亨網新聞中心2016-11-30 12:00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5/11/302.公司名稱: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等媒體6.報導內容:詳媒體報導7.發生緣由:HTC與DoCoMo達成和解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對本公司財務無重大影響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昱晶能源:公告本公司申報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延長資金募集期限 相關事宜下一篇康舒:本公司105年第4季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履約發行新股暨上市公告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