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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 14 款
1. 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 105/11/10
2. 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 除息
3. 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 2.09224383 元
4. 除權(息)交易日: 105/11/25
5. 最後過戶日: 105/11/28
6. 停止過戶起始日期: 105/11/29
7. 停止過戶截止日期: 105/12/03
8. 除權(息)基準日: 105/12/03
9. 其他應敘明事項:
茲訂於 105 年 12 月 03 日為現金股利分派基準日,依公司法第 165 條規定自 105 年 11 月 29 日
至同年 12 月 03 日止停止過戶轉讓登記,最後過戶日為 105 年 11 月 28 日,故凡持有本公司
普通股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 105 年 11 月 28 日 (星期一) 下午五時前駕臨或郵寄(郵
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準) 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重慶
南路一段二號五樓,電話:02-23892999) 辦妥過戶手續,以憑辦理分派股息事宜。
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臺灣集中保
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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