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11/10
2.減資基準日:105/11/18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不適用
4.換發股票基準日:不適用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減資後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不適用
7.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67,537,742股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58.80%
9.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已於105年6月22日股東常會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並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5年10月03日金管證發字第
1050038535號核准在案。
(2)本次董事會訂定105年11月18日為減資基準日,俟呈奉經濟部核
准後另洽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有價證券內容變更
及提報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待主管機關核備後,將依規定
辦理及公告後續換發新股作業等相關事項。
(3)本次減資之相關事宜,若因主管機關要求修正或其他因素而
需修改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修正換發股票等相關事宜。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