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外籍人才來台 政院鬆綁永久居留權者納勞退新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1-10 15:37
記者林人芳/台北報導
為了吸引外國人來台工作,行政院會今(10)日通過「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在台取得永久居留權的外籍人士,將可納入勞退新制的適用範圍;草案將函送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會後轉述,行政院長林全表示,這次修法主要目的是建構吸引外籍專業人才在台灣服務的友善環境,請勞動部積極與立委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長孫碧霞表示,勞退新制從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開始施行,雇主每月替勞工提繳工資的 6% 退休金,儲存在個人帳戶。目前已有 632 萬勞工提繳,雇主提繳退休金實收率 99.8%,成效非常好。
她指出,這次修法擴大勞退新制適用對象,把取得永久居留權,且在台灣地區工作的外籍人士納入適用對象;因已取得在台永久居留權的外籍人士,都有在台灣長久居住的打算,修法後可保障他們的退休生活,也有助於留下外籍專業人才。
孫碧霞表示,這次修法也強化對勞工退休金保障,把勞工死亡時,由遺屬或指定請領人請領退休金的時效,由 5 年延長為 10 年;新法同時規定,公司就算申請破產、清算和債務免責,仍須提撥勞工退休金。
此外,雇主若未依法提撥勞退勞工退休金,罰鍰將提高至新台幣 30 萬元以上 150 萬元以下,並公布雇主姓名;為確保勞工退休金請領權益,也增訂事業單位代表或負責人,對於退休金、滯納金等債務,應優先於普通債權受清償。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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