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在路口發生約佔6成運研所呼籲謹記兩大原則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1-08 18:07
記者王苡嫣/台北報導
根據警政署 104 年交通事故統計報報表,事故發生主因前 2 名分別為「未依規定讓車」及「未注意車前狀態」,佔所有肇事因素時因謹記中的 20.2% 及 13.9%,運研所分析與機車相關交通事故發現,發生在路口的事故約占 6 成,運研所呼籲,行經路口時謹記「減速」及「確認」2 大原則。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表示,雖然路口在道路面積所占比例較路段為小,但因不同行向的車輛在路口產生很多的交織與衝突,加上彼此間視線可能受路樹、招牌、停放車輛等障礙物或行進中車輛所遮蔽,造成「你看不到我、我看不到你」的狀況,一不小心就可能發生碰撞。
以左方視野被公車或廂型車等大型動體遮蔽視野為例,若騎著機車停等在大型車輛右方,左方視線將受到大型車所遮蔽,當紅燈轉為路燈時,若起步太快,就可能撞上左方橫向還在過馬路的行人,或者和左方橫向搶黃燈、闖紅燈、煞車不及或煞車不靈的行進車輛發生碰撞。
若是行駛機車已進入路口且併駛在大型車右方,左方視線仍受遮蔽,若貿然加速超越左側公車,可能會來不及看清對向搶先左轉的車輛而發生碰撞,或者撞上左方橫向仍在過馬路的行人。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相關規定,接近路口時,請減速 (減到隨時可以煞停的車速),並禮讓行人、自行車;停等於路口起步時,不搶快,確認左右安全再起步;通過路口時,不搶黃燈、不闖紅燈、左轉時讓直行車先行。
運研所也提供減少視野被遮蔽的 3 種方法,包括通過路口時,先看清左右來車,看不到的地方,不要衝出,要減速甚至停止,直到可看清楚;通過路口時,注意周遭車輛動向,若其減速或煞停,表示視線遮蔽處可能有狀況,不要衝出,要減速甚至停止,直到可看清楚;在視距不佳的巷口或彎道,請善用路旁反射鏡來延伸視線範圍。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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