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景*-KY:回應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0-03 11:40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10/03
2.公司名稱:太景醫藥研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B4 版
6.報導內容:太景授權予大陸浙江醫藥的全新型抗生素太捷信,預計10月於大陸正式上市
授權協議約定取得太捷信在大陸上市淨銷售額的7%~11%權利金(ROYALTY)收入。
7.發生緣由:
本公司針對媒體報導說明如下:
一、太景於101年與中國浙江醫藥簽約,將奈諾沙星(商品名:太捷信)之中國市場權
利授予浙江醫藥,由浙江醫藥負責太捷信在中國上市後的生產與銷售,太景依約收
取太捷信在大陸淨銷售額的7%~11%之權利金。
二、浙江醫藥於105年9月12日臨時股東大會上,董事會秘書葉偉東表示奈諾沙星及其膠
囊,於今年6月獲得生產批文,並如期取得新藥證書。隨後,依該新藥的上市銷售
進行開拓策劃、原鋪料採購定點認證、藥品包裝等設計相關工作,預計10月份能正
式上市銷售。
三、工商時報報導所述最高銷售額上看人民幣10億元之訊息,乃引述相關報導,非本公
司之預測。
四、根據IMS Health之估計,浙江醫藥現有左氧氟沙星(商品名:來利信)於2015年的
總銷金額約為人民幣10.3億元(口服與注射劑型合計)。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
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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