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華科技:公司現金減資換發新股上市買賣日期暨退還股款發放日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於民國105年6月2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少資本退還股款,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會員105年7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2701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奉經濟部商業司民國105年8月10日經授商字第1050118798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本公司現金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5年08月26日臺證上一字第1050016851號函准予辦理。 二、本次換發無實體新股自民國105年09月28日(星期三)上市買賣,原舊股票依規定已於民國105年09月13日起至105年09月27日止停止在市場買賣,且自新股票上市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茲將上市有關事項公告如后: 1.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上市股票,計普通股133,019,255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330,192,550元。 2.本次減資股數:普通股26,554,531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65,545,310元。 3.減資後換發無實體新股:總數為普通股106,464,724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064,647,240元。 4.本公司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 5.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三、前項換發之新股訂於105年09月28日(星期三)開始換發,換發新股手續如下: 1.由於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且已辦妥過戶者,股東應持舊股票,連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之股票換發申請書、原留印鑑及集保存摺影本等,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手續。 3.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未能辦妥過戶者,須俟新股發放日(105年9月28日)後,股東請備妥舊股票、過戶通知書、證明文件(買進報告書或股票領回號碼清單或證券交易稅單)、集保存摺影本、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及原留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及換發手續。 4.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5.換發地點: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586-5859。 四、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訂於民國105年09月28日(星期三),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匯費或郵資由股東支付。 五、本案款項之給付係奉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現金減資退還股款,而非盈餘分配,非本國股東收到現金退還股款時,應徵詢各國稅務機關意見並依照股東所在地國家稅法規定依法申報。 六、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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