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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收入統計局兩套數據打架,5.3萬億元差距待解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8-30 08:29


國家統計局對于王小魯報告“5.4萬億元”灰色收入的爭議,很容易讓市場忽視一個更重要的點,即王小魯的報告里,為什么會有一個9.26萬億元的隱性收入,有一個5.4萬億元的灰色收入。這兩個數據之間的差異在哪里?

這兩個數據的差異本身,其實是國家統計局自身對居民收入統計的巨大差異。在目前的體系里,國家統計局自身數據大致有三組。

第一組,應用最廣泛的入戶調查數據。根據統計公報,2008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4761元,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781元,分別以當年人口相乘(以年初年末人口數相加再除以2),得到農村和城鎮居民收入分別為3.45萬億元和9.47萬億元,累計得到12.92萬億元。

第二組,按組加權數據。國家統計局城鎮住戶樣本約6.5萬戶,根據統計年鑒發布的住戶樣本平均和分組數據,按照權重加權回來的平均收入應該為16885元,也就是說,官方公布的15781元,比此數據低了6.5%。對應計算的全國居民收入累計為13.58萬億元(其中城鎮居民為10.13萬億元)。


第三組,國家統計局有關人士告訴筆者,根據經濟普查得到的資金流量表數據,2008年住戶部門居民收入規模達到18.2萬億元。這一數據將于今年10月份之前公開發布。此前王小魯按照推算,得出的該資金流量表數據為17.87萬億元,比實際數字低了0.33萬億元。另據了解,由于2008年普查得到的18.2萬億元相對較高,2007年非普查年度的資金流量表數據也要上調。

三組同樣是國家統計局的居民收入數據,我們應該使用哪一個?同樣是一個居民收入,為什么官方數據就要給出三個不同的答案?

首先,第一組和第二組來源一致,但由于不公開的計算方法導致了一定差異,但差異不大,可以不深究其原因(0.7萬億元差異也不小)。但第一組和第三組之間差了5.3萬億元,這一數字是官方數據12.9萬億元的41%。很顯然,這一巨大的官方收入數據差距,需要清晰和明確的解釋。

作為結論,筆者認同第三組數據是準確的。因為這組數據是經濟普查數據,第一組則是根據樣本居民入戶調查之后進行推算的。據筆者的溝通了解,國家統計局有官員也稱,希望市場能夠逐步接受經濟普查得到的資金流量表數據。

實際上,資金流量表得到的住戶部門居民收入,長期高于國家統計局入戶調查數據。我們綜合1992~2008年長達17年的數據可以發現,入戶調查數據長期、大幅低于資金流量表數據,低估比例在20%~30%之間(以后者大數為分母)。

現在回到王小魯先生的數據報告。他自己的測算是全部居民收入是23.2萬億元,國家統計局施發啟先生提出了一個修正,即與平均收入相乘的人口規模,應該是年初年末平均規模,而不是年末規模。筆者以此修正之后,王小魯報告的全部居民收入應該下修到22.7萬億元。

至此,對于2008年居民收入我們有三個數據:國家統計局入戶調查數據12.9萬億元;經濟普查資金流量表數據18.2萬億元;王小魯數據22.7萬億元。

如果以經濟普查數據為準,國家統計局入戶調查數據低了5.3萬億元;王小魯數據高了4.5萬億元。對此,我們亟待國家統計局就以下數據作出解釋:

第一,為什么國家統計局官方入戶調查數據,長期多年大幅低于資金流量表的住戶收入數據?作為各界觀察中國居民收入的基本數據,我們應該使用前者還是后者?

第二,國家統計局王有捐和施發啟兩位人士均就官方入戶調查的科學性做出過很好的介紹,其樣本的數量、科學性,要高出王小魯許多,為什么相比于經濟普查,這一官方調查依然偏離得如此巨大?這高達5.3萬億元的官方數據差距如何解釋?與普查數據差距如此之大的入戶調查數據,是否還有繼續持續下去的必要性?

第三,經濟普查數據本身是否完美,是否依然存在低估的可能?經濟普查和資金流量表,是以企業單位為主體,以這些數據來推算居民收入。這樣就存在居民收入低估的可能,低估的方面有兩個,一是普查主體依然有可能遺漏;二是有些企業單位有可能以工資、獎金之外的渠道給員工發錢,加以逃稅,這樣工資總額依然可能低估。

這也是為什么王小魯調查數據與普查資金流量表數據之間產生巨大差額的原因,按照他的定義,這部分差額為灰色收入,這一數據會被修正為4.5萬億元(22.7萬億元和18.2萬億元之差)。

綜合來看,在當前國家統計局和王小魯的爭論中,統計局兩篇文章均已指出,官方城鄉住戶調查資料受高收入戶配合程度低、樣本代表性不夠強等因素的影響,官方數據存在低估的情況。但兩篇文章卻又以一個被低估的數據為基礎,去說王小魯的報告因此高估了。這顯然在邏輯上并不成立。

至此,對于這次辯論而言,首先需要國家統計局將自身兩套數據高達5.3萬億元的差距解釋清楚,之后再討論針對18.2萬億元與王小魯報告修正后的22.7萬億元之間的4.5萬億元差距,這部分也就是王小魯所定義的“灰色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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