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馬來西亞房產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國際股

保監會重罰長安責任保險公司 曾暴力阻撓檢查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紙罰單將幾乎被業界遺忘的長安責任保險公司(以下稱"長安責任險")推到了風口浪尖.今年3月,因采取近乎暴力的手段妨礙監管部門監督檢查,其北京分公司副總經理被保監會處以終身禁止進入保險業的處罰.

在罰單的背后,是長安責任險的多項違法違規行為:業務財務數據不真實,拒絕妨礙依法監督檢查,委托不具有合法資格的機構從事保險銷售活動;名為責任險公司,實則將車險作為主要業務來源;因欠員工薪水和中介渠道手續費招致員工上訪和討薪風波.

暴力阻撓現場檢查

2010年1月至3月,北京保監局對長安責任險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簡稱"長安北分")進行現場檢查.


3月12日上午,長安北分員工章漢琴在檢查組對其工作電腦進行檢查時,強行關閉電腦,離開職場,導致檢查中斷.檢查組遂要求長安北分妥善保存該電腦,在檢查結束前不得刪除\銷毀電腦內的文件和數據.

當日中午,時任長安北分副總經理郭強與員工魯建科強行砸毀長安北分的辦公室玻璃門,將這臺電腦搶走后,刪除了電腦內保存的經營業務檔案.

3月13日,郭強刪除了長安北分職場監控設備內保存的3月12日監控錄像記錄,銷毀了其與魯建科實施砸搶行為的重要證據.

因上述拒絕妨礙監督檢查的違法行為,郭強被保監會處以終身禁止進入保險業,魯建科和章漢琴則分別受到禁止五年內和三年內進入保險業的處罰.

隨后,北京保監局又對長安北分和該公司8名相關責任人開出9張罰單.因業務財務數據不真實\拒絕妨礙依法監督檢查\委托不具有合法資格的機構從事保險銷售活動三大罪狀,長安北分被處以合計80萬元罰款,長安北分及其海淀支公司\豐臺支公司和朝陽營銷服務部被處以停止接受新業務6個月;8名責任人則被處以警告\罰款或撤銷任職資格.

一知情人士透露,"在北京保監局7月份下發給長安北分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里,本打算吊銷長安北分的《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后經過長安北分的申訴,去掉了這一條."

北京保監局下發的預先告知書顯示,長安北分違法違規事實中,包括抽查中發現的虛假列支修理費\會議費\公雜費等業務及管理費近225萬元;采取虛掛保險中介業務方式,虛假列支手續費32.57萬元;以及委托《經營保險代理業務許可證》已失效的保險代理公司銷售保險產品,收入保費23萬元.

兩份矛盾的證詞

處罰并沒有就此結束.據長安北分內部人士透露,長安責任險總公司根據公司8月剛制定的《案件責任追究制度》,再次對長安北分及下屬機構部分責任人員開出罰單,涉及人員從8人增加到20多人,包括降職\撤職\罰款\解聘等,罰款金額合計60多萬元.

一位受到總公司處罰的人士直言,"總公司的處理避重就輕,責任不明,袒護領導."

該人士稱,在北分的經營過程中,任何經營政策\方針的制定和實施,都是由總公司任命的北分經營班子決策,下面的人都是按規定執行,可北分負責人沒有受到總公司的處罰.

今年3月,保監會發布《保險機構案件責任追究指導意見》,要求各保險公司制定案件責任問責追究辦法,意在消除案件發生后"職位越高,責任越小",以及保險公司上級機構對基層機構的庇護及變相庇護.

保監會稽查局局長裴光曾表示,出臺該《意見》,目的是當發生規定的問責事項時,不僅追究發案機構業務操作人員和管理人員的責任,還要追究上級機構的管理責任,同時追究流程制約\稽核審計等相關崗位人員未盡職盡責的責任.

在現場檢查期間,長安北分海淀支公司副經理仝建新故意提供前后矛盾的證詞和證明材料,也被北京保監局列為違法違規事實之一.

長安北分一位人士透露,2010年1月,長安北分曾召集北分財務部\承保部及各業務部門經理召開會議,專門討論如何應對北京保監局的檢查.時任長安北分總經理陳林在會上表示,什么該說什么不該說每個人要仔細斟酌,否則出現了紕漏后果自負.

在2月召開的如何進一步應對北京保監局檢查的專門會議上,陳林又表示,"老仝(仝建新)什么都說了,調查組肯定會追查到底,老仝(仝建新)要去調查組重新做一份筆錄,有些話可以重新說嘛!"

在北京保監局開出的罰單中,陳林因審批了長安北分2009年部分銷售費用報銷事項,而該部分事項存在業務財務數據不真實的問題,被處以警告,罰款3萬元.仝建新則因審批了長安北分2009年部分銷售費用報銷和手續費支付事項,并在檢查期間向檢查組提供前后矛盾的證詞和證明材料,被處以警告,罰款5萬元.但長安總公司的內部處罰名單中,卻沒有陳林的名字.

前述長安北分人士透露,目前長安北分已將外設機構撤回北分職場,所有人員被安排在崇文區黨校學習,每月發960元工資,大多數員工集體要求公司補償拖欠的薪金\加班費\社保等,并有很多員工陸續離司.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