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監管】證監會加強投資者保障,推非上市結構產品5天冷靜期
鉅亨網新聞中心
證監會公布一系列措施,加強投資產品銷售的監管制度,年9月發表《建議加強投資者保障措施的諮詢文件》,經過三個月的公開諮詢後,現宣布落實有關監管措施。
證監會指,其中一項為推出一本結集三份守則的產品手冊,包括經修訂的《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守則》、經修訂的《與投資有關的人壽保險計劃守則》及新訂的《非上市結構性投資產品守則》。新措施亦規定須提供產品資料概要,概述投資產品的主要特點及風險。
為了讓投資者有機會在購入若干非上市結構性投資產品後退出有關投資,發行商須為有關產品的投資者提供售後「冷靜期「或「平倉」權利。此外,規管中介人操守方面亦有新規定,以進一步改善投資產品的銷售手法。
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表示,本會作出諮詢總結時,已仔細分析所接獲的意見及平衡各方觀點,相信,這些都是合理的措施,而且與其的監管目標貫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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