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振道: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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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本公司於九十九年六月廿五日召開之第八屆第廿六次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及九十九年十月廿六日第八屆第廿八次董事會通過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新台幣(以下同)一五一、八七五、五三○元整及配股除權暨增資基準日,業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九年十月八日金管證發字第○九九○○五四八八三號函核備申報生效在案。
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新竹振道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有線電視系統經營業。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六○○、○○○、○○○元整,分為六千萬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五○七、九四四、九○○元整,分為五○、七九四、四九○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市中華路3段126號2樓之1
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六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
1.增資資金來源:自九十八年度盈餘中分派股東股票股利一五一、八七五、五三○元(每股配發股票股利2.99元)。
2.發行股數:一五、一八七、五五三股。
3.每股面額:壹拾元。
4.發行總金額:一五一、八七五、五三○元。
5.發行價格:不適用。
6.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7.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配發二九九股。分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部分,改以現金分配,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8.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
八、本次增資後發行股份總額:本公司本次盈餘轉增資後,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一○億元整,實收資本額為六五九、八二○、四三○元整,計發行普通股六五、九八二、○四三股。
參、普通股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本公司訂於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一日為普通股增資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九十九年十月廿八日起至九十九年十一月一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九十九年十月廿七日下午五時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準)逕洽本公司股務課(新竹市中華路三段126號2樓之1,電話:03-526-0860)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配股之權利。
肆、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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