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南丫島船難 海泰號船長被判誤殺罪名成立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2-15 09:48
前年十月一號,發生在香港「南丫島」的船難,今天開審。陪審團今天裁定,當時撞沉載客船「南丫四號」的港九小輪「海泰號」船長「黎細明」,誤殺罪名成立,下週一將決定刑度。
至於另一名被告,也就是「南丫四號」的船長「周志偉」,陪審團則裁定誤殺罪名不成立,但「危害海上安全」罪名成立。
法官表示,兩人將在下星期一判刑。等候判刑期間,兩名被告不准保釋。而代表黎細明的律師表示,會視判刑刑度,決定是不是要上訴。
這起發生在二○一二年十月一號的船難,造成南丫四號船上有三十九人死亡。也是香港主權移交以來,死亡人數最多的一次災難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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