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益、金鼎股東臨時會通過合併案 合併基準日為明年3/27
鉅亨網記者胡薏文 台北 2010-12-23 20:00
群益證券(6005-TW)、金鼎證券(6012-TW)今天雙雙召開股東臨時會,通過合併案,預定合併基準日為明年3月27日,但由於群益證券已經透過公開收購,取得金鼎89.6%股權,群益正在評估是否透過申請簡易合併,將合併基準日提前。
群益與金鼎今天並公告,依照金融機構合併法第9條規定,認為合併案有損害權益的債權人、基金受益人、證券投資人以及期貨交易人,必須於99年12月24日起至100年1月24日間,以書面提出異議聲明,逾期則視為無異議。
群益與金鼎合併後經紀市占率將可達5.75%,業界排名第4,但如以合併後分公司家數69家,則為業界第3大。
金鼎證券為配合合併,先前已經決議將與群益證券業務重疊的香港子公司解散,金鼎北京、深圳、成都大陸辦事處,以及金鼎期貨經理公司,也決定解散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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