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北京市地方標準《“一日游”服務質量要求》征求意見稿開始公開征求意見,“一日游”今后將約定購物次數和停留時間,不得要求旅游者參加需另付費的旅游項目,導游不得向購物商店索取傭金。
據北京晚報1月20日報道,北京“一日游”今后將約定購物次數和停留時間,不得要求旅游者參加需另付費的旅游項目,導游不得向購物商店索取傭金。由北京市旅游局等單位起草的北京市地方標準《“一日游”服務質量要求》征求意見稿,昨天開始在市質監局網站上公開征求意見。
該標準要求,旅行社經營“一日游”,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旅游用車、旅游線路、用餐標準和餐館、購物安排如購物場所和購物次數等。旅行社不應無故擅自改變旅游線路、改變參觀景點內容,擅自提價或者臨時向游客加收費用。旅行社還應與餐飲供應商簽訂旅游用餐合同,規定用餐環境、衛生條件、餐食質量、服務要求以及消費標準。
旅行社不應強迫或變相強迫游客購物。游客下車前,導游人員要告知游客購物停留時間和有關購物的注意事項,提醒游客索要并保存購物發票。若發現所購商品有質量問題,導游人員應協助游客交涉退換。導游人員不應向購物商店索取傭金。
對于游客投訴,應在收到投訴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盡快查清投訴的基本事實、證據和相關責任人有無過失等情況,并及時將處理結果通知投訴者。
此前北京“一日游”游客集中反映的突出問題包括:個別導游擅自壓縮旅游行程、頻頻增加購物次數、引導游客進入“老鄉店”購買假冒商品等。
(王敏 編輯)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世華財訊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若資料與原文有異,概以原文為準。
世華財訊資訊中心:editor@shihua.com.cn 電話:010-58022299轉235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