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毅: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3-16 15:47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16
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09
3.股東會召開地點:本公司桃園縣蘆竹鄉南山路二段470巷26號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九十八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二)監察人查核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本公司庫藏股買回執行情形報告。
(四)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案。
(五)本公司資產減損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案,提請 承認。
(二)本公司九十八度盈餘分派案,提請 承認。
三、討論事項
(一)討論本公司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提請 決議。
(二)修訂本公司章程案,提請 決議。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4/1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6/09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99/04/6~99/04/16止,
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99/04/16下午
五時前(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
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依公司法第172之1規定辦理提案手續。
2.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符合公司
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3.有關本公司九十八度盈餘分派之內容,將於股東會召開四十日前另行公告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