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就歐盟-波音案作出判決
鉅亨網新聞中心
WTO 15日就歐盟提起的有關波音收受美國政府非法補貼案作出判決,但該判決報告僅對政府官員開放,細節問題將在幾天后公布。
綜合媒體9月15日報道,世界貿易組織(WTO)15日下午向美國和歐盟官員寄出有關美國政府向波音公司(Boeing Co.)提供補貼案件的判決,訴訟雙方的糾紛已經持續6年之久,該案的涉及金額在WTO歷史上也是罕見的。
這份長達1,500頁的報告目前僅對政府官員開放。官員要從WTO日內瓦總部領取復印件,相關細節有望在幾天后公布。
熟悉該案件的WTO官員表示,判決結果可能認為波音至少從美國政府處獲得某種形式的非法援助。
WTO官員指出了對該案件存在疑問,此次判決與WTO 09年做出的有關空客(Airbus)接受歐洲政府數十億低息貸款案件的判決的區別之處。那次判決對空客帶來沉重打擊,但此次判決是否會對波音和美國帶來同樣打擊,目前尚不清楚。
歐盟聲稱,波音從美國聯邦和州政府處獲得了240億美元的稅額優惠、研發補助以及出口退稅。
不過,無論WTO的判決結果如何,波音與空客(Airbus)可能都會宣布取得某種意義上的勝利。
波音15日強烈指責歐盟和空客仍在執行WTO已明令禁止的貸款計劃。波音在一份聲明中指出,空客與其政府贊助商公然無視WTO終止某貸款協議的判決。
根據貿易法,各國應停止違反WTO貿易規則的補貼行為,否則將面臨利益受損國的貿易制裁。
有貿易官員稱,上述兩起案件所涉及的金額都十分巨大,15日的判決報告更可能是未來有關政府對飛機制造商提供可接受數額援助問題的談判籌碼。
歐洲官員稱,1989-2004年間,波音從美國國防部和美國航空航天管理局處獲得約160億美元補貼。此外,歐盟稱,波音從堪薩斯州、華盛頓州和伊利諾伊州政府獲得了至少40億美元稅收優惠,而且還收取了數十億其他形式的補貼。
判斷補貼是否合法的一般規則是看該補貼是否只對一家企業或一個行業有利,且損害競爭者利益。
例如,研發補貼通常歸為合法范疇,但如果該研發活動沒有公開進行,而且不是由大學進行,并只用于商業用途,此類研發補貼則不一定合法。如果稅收優惠在合理范圍內也是可以接受的。
(劉沙 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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