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是家庭"守門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5-14 10:49
對于周小姐以“劃算”來對保單“定性”的做法,趙先生認為不妥。
他指出,保險的本質是保障風險,投資收益只是其附帶功能。只要合理搭配,保險的保障功能與客戶追求的投資收益并不會沖突。在家庭理財方面,市民可以根據“4321法則”來進行家庭資產的合理配置,即家庭收入的40%用于供房及其他方面投資(包含股票、基金),30%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開支,20%用于銀行存款以備應急之需,10%用于購買保險。
趙先生認為,通俗點講,保險就好比球隊的守門員。我們可以把投資股票、基金作為前鋒,但絕對不能忽視了保險這個守門員。因此,只要周小姐家庭經濟仍然比較寬裕的話,我們建議其繼續持有該份保單,沒必要執著于計算收益多寡;日后即使遇到需要應急資金的情況,也可以利用保單借款功能籌集資金。
此外,考慮到周小姐已經繳清第12期保費,即便周小姐依然堅持退保,也不應當選擇馬上退保,可在下一繳費日前申請退保,這樣可以享受到更長時間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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