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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消息,據國外媒體報道,法國興業銀行法律顧問基德·盧瓦雷特·努埃爾法律事務所(Gide Loyrette Nouel)7月12日在一份公開聲明中宣稱,中國電動轎車生產汽車比亞迪公司和興業銀行消費者金融服務子公司CGL已經決定合資在中國建立一家汽車金融服務公司,該合資公司名稱預期為“比亞迪汽車金融有限公司”
CGL(Compagnie Générale de Location d Equipements)目前的主營業務為在法國國內為購車消費者提供融資服務等。
“比亞迪汽車金融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為5億元人民幣,其中比亞迪注資人民幣4億元,CGL注資與人民幣1億元等值的歐元,比亞迪將占有這家新汽車金融公司80%的股份。該公司成立的目的在于為中國消費者提供汽車金融服務。該公司預計在2011年初正式在中國廣東省深圳市開始業務營運。
根據中國汽車工業協會提供的資料顯示,自2004年8月3日中國第一家金融服務企業上汽通用汽車金融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以來,全球汽車巨頭已經先后在中國成立了9家合資汽車金融公司,除通用外,還有德國大眾、沃爾沃(現為吉利子公司),美國福特、克萊斯勒、日本豐田、日產,法國標志雪鐵龍,意大利菲亞特等。如今,比亞迪在興業銀行的幫助下也將進入這一汽車細分金融行業中。截止到今年六月份,已開業的汽車金融公司資產總額超過284億人民幣。中國汽車工業協會預計,至2025年,中國汽車金融業的市場容量將高達5250億人民幣。
鑒于全球汽車行業內80%至90%的消費者購買汽車時都采用分期付款這一方式,汽車金融已成為汽車產業鏈中資本和利潤收益率最大的一環。為了更好的規范和管理以高毛利為基本特征的汽車金融行業,2010年2月份中國銀監會發布新《汽車金融管理辦法》。在該政府文件中,對中國境內汽車金融公司成立條件、風險管理、及業務范圍等做出明確規定,并特別突出該行業的金融服務核心內容。在成立條件方面,《汽車金融管理辦法》規定主要出資人須為生產或銷售汽車整車的企業非銀行金融機構,汽車金融公司出資人中至少應有1名出資人具備5年以上豐富的汽車金融業務管理和風險控制經驗。在業務乏味方面,《汽車金融管理辦法》規定,汽車金融公司的三大核心業務為:零售貸款、批發貸款、融資租賃。另外,《汽車金融管理辦法》還規定,中國汽車金融服務行業的核心在于“促進汽車銷售和購買”。
根據比亞迪此前公布的消息顯示,“比亞迪汽車金融有限公司”經營范圍主要包括提供購車貸款業務、接受境外股東及其所在集團在華全資子公司和境內股東3個月以上定期存款、接受汽車經銷商采購車輛貸款保證金、經批準發行金融債券、從事同業拆借、向金融機構借款、向金融機構出售或回購汽車貸款應收款以及提供汽車經銷商采購車輛貸款和營運設備貸款等。
市場分析師認為,“比亞迪汽車金融有限公司”的成立對比亞迪的成長將起到有效促進作用。比亞迪可以通過這家金融服務子公司建立相關產品設計、風險控制、價格讓利、高效批核等市場集合優勢,在為消費者提供比商業銀行更好金融服務的同時,可以同時實現汽車銷售提升,公司利潤額上漲等。
比亞迪銷售部門高級主管王建鈞此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聲稱,“比亞迪汽車金融有限公司”的成立可以使得1000多家比亞迪終端經銷商獲得資金方面的支持,而消費者可以從該公司內根據自身需求獲得不等數額的購車貸款。據悉,中國汽車制造企業中最早擁有自主汽車金融子公司的為奇瑞汽車公司,比亞迪為中國國內第二家擁有自主品牌汽車金融子公司汽車制造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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