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揚營造:九十九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8-11 13:46
一、本公司99年6月3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一)以98年度未分配盈餘65,052,28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6,505,228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65,052,280元,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8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40581號函核准在案。(二) 提撥盈餘新台幣65,052,280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0.54元。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
(一)公司名稱:遠揚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土木建築水利工程地質鑽探基礎工程之承攬。
(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資本總額1,204,671,850元;為120,467,18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267號5樓。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九人,監察人二人,任期均為三年。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71年8月27日訂立,民國99年6月30日第20次修正。
(七)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增資發行新股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269,724,130元;為126,972,41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
1.盈餘轉增資新台幣65,052,280元,計發行6,505,228股,每股面額10元,無償配發各股東,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有股份比例分配,每仟股無償配發54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份,由股東辦理自行歸併或歸併不足一股部份,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按面額以現金分配之,其股份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2.新股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九) 增資計劃:充實營運資金。
(十)股票簽證機構:遠東國際商業銀行信託部。
(十一)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一個月內配發各股東,屆時當另行公告。
三、本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65,052,280元,按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所持有股份比例,每股配發現金股利0.54元,預計於99年10 月13日,由本公司以「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
四、茲訂於99年8月20日為除權、除息基準日,並於99年8月16日至8月20日停止辦理過戶,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9年8月15日17時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辦理過戶手續。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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