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馬來西亞房產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總經

配合金門協議滿20年 陸委會宣布 ECFA和IPR明起生效

兩岸網記者劉曉霞 台北


兩岸網台北9月11日報導 海基會和海協會今天完成ECFA和IPR換文動作。陸委會宣布,ECFA和IPR明天起即可生效。陸委會也附帶解釋,ECFA和IPR會挑12日生效,和20年前兩岸首度簽署金門協議,創造兩岸以協商代替對抗有關。

陸委會發出新聞稿指出,第五次「江陳會談」簽署的兩項協議: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以及IPR(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已完成相關法定程序及配套準備作業,陸委會昨天授權海基會與大陸海協會聯繫,海基會今日上午正式發函通知海協會,海協會已回覆確認,大陸方面也完成相關程序。


陸委會指出,依照雙方協議生效第15條規定,本協議簽署後,雙方應各自完成相關程序並以書面通知另一方。本協議自雙方均收到對方通知後次日起生效,ECFA及IPR自9月12日起生效。

陸委會表示,相關配套法規,包括「商標法第4條、第94條」、「專利法第27條、第28條」、「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17條」及「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立法院已在8月17日、18日三讀通過,經總統在8月25日及9月1日公布。

此外,ECFA早收清單中貨品降稅涉及的「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依雙方協議將從明年元旦起施行,其他三項配套法律則配合ECFA和IPR將同步在9月12日生效。

陸委會提到,20年前的9月12日,兩岸打破長久對立、互不往來的僵局,雙方基於人道安全考量、擱置政治爭議在金門就兩岸刑事犯和刑事嫌疑犯海上遣返事宜進行磋商,簽署「金門協議」,為兩岸良性互動奠定基礎,也開創兩岸「以協商代替對抗」的歷史新機。

陸委會指出,馬英九總統執政以來,兩岸透過海基會與海協會的制度化協商,共簽署了14項協議及達成一項共識,讓兩岸經貿往來回歸制度化的運作,也促使兩岸關係步入互信、互利的發展正軌。尤其,ECFA的簽署,更說明,只要雙方秉持「正視現實、開創未來;擱置爭議、追求雙贏」的原則,兩岸絕對有足夠的智慧,求同存異,共創雙贏,為兩岸人民謀求最大的福祉。(記者:劉曉霞)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