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大數據立法和國家數據安全 瞭望智庫說了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0-21 08:33
文︱新華社瞭望智庫研究員陳榮
先上工信部苗圩部長的一段話,讓各位清楚一下國家部委層面的思考。
"世界各國對數據的依賴快速上升,國際競爭焦點將從對資本、土地、資源的爭奪轉向對大數據的爭奪,重點體現為一國擁有數據的規模、活躍程度以及解析、處置、運用數據的能力,數字主權將成為繼邊防、海防、空防之后又一個大國博弈領域。各主要國家已認識到大數據對於國家的戰略意義,誰掌握數據的主動權和主導權,誰就能贏得未來。新一輪大國競爭,在很大程度上是通過大數據增強對世界局勢的影響力和主導權。"
--節選自2015年10月14日《人民日報》苗圩部長發表的署名文章《大數據,變革世界的關鍵資源》。
好了,該庫叔出場了,10月17日,復旦大學數據能力與國家治理論壇在上海舉行,瞭望智庫總裁吳亮受邀參加論壇,發表題為"大數據立法與國家數據安全"的演講。
吳亮的核心觀點是,大數據應用面臨多種尷尬,如產業化應用與個人隱私之間的矛盾等。但總體來講:數據的主權在國家,產權在個人,至於企業,包括bat,他們負責生產數據產品,是數據的搬運工和產品加工車間(當然中間存在一系列的產權與權益不明晰)。
從數據應用能力和價值來看,中國離數據強國還有不小的差距。如到2020年,美國的大數據可創造3800億-6900億美元的價值,而2020年中國大數據市場規模為8000億人民幣。
從數據大國到數據強國,在提升對數據的掌控力,利用數據提升國家治理能力等方面,制約中國大數據產業發展的瓶頸,以及中國與歐美差距的根源到底在哪里?
吳亮認為,當前世界各主要國家已經意識到大數據的戰略意義,從立法層面對大數據予以界定和保護也已經成為共識。相比美國和歐盟等發達國家或經濟體已經初步建立起完備的數據法律體系,制約中國大數據下一步發展的關鍵就在於立法嚴重滯后,亟需盡快組織並推進相關的立法與標準體系建設工作,為我國大數據產業起飛鋪設好跑道。
吳亮說,除了大數據產業發展,大數據立法與標準規範還是國家數據安全的基本保障。2015年8月31日,國務院印發《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指出,要"加快政府數據開放共用,推動資源整合,提升治理能力"。但對國家數據安全風險的擔憂,極大地制約了各地方政府的開放動力和行動,需要從國家數據主權和國民數據產權兩個方面入手,推動數據法律規範和標準體系的建立,保障國家數據安全。(本文為新華社瞭望智庫原創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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