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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生來台考公職? 考選部:等10年再分發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5-10 15:13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攸關承認大陸學歷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針對民進黨質疑承認大陸學歷,接下來就可能會開放公職考試,考選部次長董保城表示,只要是以「國外學歷」參加國家考試,都必須經過考選部「應考資格審議委員會」的審議,不是有了學歷都可以應考。至於大陸人士有沒有可能參加公職考試?董保城指出,大陸地區人民要參加考試,就必須取得身分證,而且就算考上公職,也必須等待10年以上才能分發。(李人岳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週一審查攸關承認大陸學歷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2條修正草案。針對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提案明文限制台生和大陸學生的學歷,不得作為公務員、專技人員和教師考試的資格。考選部次長董保城表示,只要是以國外學歷參加國家考試,即使是被教育部所承認的學歷,但仍然必須經過考選部「應考資格審議委員會」的審議。董保城指出,必要時還會要求應考人提出在國外所修的學分、課程甚至授課大綱進行審查,委員會的成員包括學校系所院長、各職業公會、協會代表,所以不見得是有了學歷都可以應考。


至於大陸人士方面,董保城指出,要參加國家考試必須具有中華民國國民的身分,大陸地區人民要參加考試,就必須取得身分證。而且對大陸地區人民而言,就算考上公職,也必須等待10年以上才能分發,攸關國家安全的職務,甚至必須等待20年才能分發。

董保城表示,台灣學生前往大陸求學,原因包括了家庭團聚和依親,因此是否過度限制大陸學歷的資格,值得立院多做思考。他也表示,專業證照應該逐步走向國際化,不能只是站在台灣的角度,必須以世界的角度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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