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險"全險"并非包賠一切
鉅亨網新聞中心
“我的車保的是全險,為啥出了事故還不給賠?”鞍山市民韓哲最近碰上一件郁悶事。記者采訪了解到,所謂“全險”只是代理人的一種簡單提法,而不是包賠一切,市民投保車險時應仔細了解。
韓哲去年購買汽車時,按照4S店的提示辦理了“全險”。前段時間,韓哲倒車時與其他車發生了剮蹭,倒車鏡被刮掉了。向保險公司報險后,卻遭到了拒賠,這讓他十分不解。
對此,韓哲承保的保險公司工作人員介紹,倒車鏡的單獨破損已被寫進了保險免責條款中。這一條款的制定,是為了應對某些修理廠的騙保行為。之前某些修理廠常常用換下來的破損車燈或者倒車鏡,裝到車型相同的其他車上來騙取賠款,因此很多保險公司針對這種事故規定免責。不僅如此,還有很多項目也不在“全險”之列。
保了“全險”,為啥不能“包賠”?記者近日走訪沈陽幾家保險公司獲悉,其實并沒有“全險”這個險種,這只是代理人在對客戶介紹時的簡單提法。在業務人員口中的“全險”,指的是客戶投保的幾個險種可能涵蓋了常見的一些風險。比如對新車來說,代理人口中的“全險”一般包含:交強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全車盜搶險、車身劃痕險、車上人員責任險、玻璃單獨破碎險及不計免賠特約條款等。投保以上險種基本上能夠涵蓋交通事故中常見的風險,但是每個險種都會有免責條款,并不是只要出事故就全部賠償。
遼寧鞍山市保險行業協會專業人士表示,其實各家公司對于保險免責情況都有一定說明,市民買保險之前應該詳細咨詢。比較常見的有10多種情況,比如撞到自家人的免責;車燈或者倒車鏡單獨破損的不賠;把負全責的肇事人放跑的不賠;水深處強行打火導致發動機損壞的不賠;車輛修理期間造成的損失不賠;拖著沒保交強險的車出事故的不賠;私自加裝的設備不賠;被車上物品撞壞不賠;沒經過定損直接修理的不賠;車輛零部件被盜的不賠等等。
此外,酒后駕車、無照駕駛,行駛證、駕照沒年檢的,或者實習期上高速發生事故等情形,保險公司也可以拒絕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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