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馬仕中文商標在華被搶注過程
鉅亨網新聞中心
1977年“HERMES”及圖形便向我國商標局提出注冊申請,此后被核準在國內注冊。
該品牌僅注冊了英文商標,卻沒注冊中文商標。
1995年12月25日達豐制衣公司向商標局提出注冊“愛瑪仕”商標,指定用于衣物等商品。
商標局經初步審定并公告。
1997年6月27日持有“HERMES”的埃爾梅斯國際對該商標提出異議。異議未被采納后,該公司提出復審。
2001年11月27日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裁定,準予“愛瑪仕”商標注冊。
2011年5月3日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裁定,維持“愛瑪仕”商標。埃爾梅斯國際不服裁定起訴商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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