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家強:目前無需要就金融科技大幅修例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2-26 12:55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陳家強於金融督導小組記者會表示,目前的法例有空間允許金融科技的發展,未見有需要作出大幅度的修改,而且修改法例需要時間,不可能一朝一夕達成,而舊有《結算及交收系統條例》,未能涵蓋新式的流動支付,故作出草案修訂監管有儲值功能的支付工具,市場反應亦積極。
他強調,不認為香港的金融科技較其他情況類近的地區落後,即使現行法例亦適合容許股權眾籌或P2P貸款等新型集資方式發展。如修例監管,成本一定不低且監管水平會更嚴謹。他又指,區塊鏈(blockchain)相關技術發展潛力大,可降低成本及提高安全性。
問及對於第三板的看法時,他稱相關議題留待港交所及證監研究,未有作出其他評論。(jw/u)~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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