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微體: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5年股東常會召集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2-25 18:46
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2/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21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10號2F
4.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A.一O四年度營業報告。
B.監察人一O四年度決算表冊之審查報告。
C.一O四年度買回本公司股份報告。
2.承認事項
A.承認一O四年度財務報告暨營業報告書。
B.承認一O四年度盈虧撥補案。
3.討論事項
A.討論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B.討論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4.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4/23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21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
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
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
民國105年04月15日起至民國105年04月25日止受理股
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
民國105年04月25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
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
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
件寄送。
二、受理股東提案處所:台灣微脂體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1F之1)
三、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投票方式行使表決權
,有關電子投票事宜請參閱公告及股東會開會通知書
。
四、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條
之1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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