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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坦承有責,對保險公司做法連稱“奇怪”
劉澤強是順德容里中學初二(8)班的學生,一個月前他在學校打籃球時意外摔倒導致右手骨折,至今已花費醫藥費3萬多元。校方主動承擔責任,但保險公司至昨天仍未作出賠償。
男生在校打籃球摔斷手
“治療一個月已花費3萬元,現在全家山窮水盡,吃飯都困難了。”昨日上午,從外地來順德打工20多年的劉先生,帶著右手仍纏著繃帶的兒子劉澤強,再次來到順德容里中學校長室,討要說法。
3月1日上午第三節課是體育課,劉澤強在練投籃時,不慎摔倒在水泥地上,導致右手骨折。事發后,體育老師立即通知學校領導與學生家長,并迅速將劉澤強送至順德中醫院治療。
被醫生診斷為右手骨折的劉澤強,住院17天后才回家靜養,此期間共花費3萬元醫療費。
“學生在校內受傷,我們學校肯定有責任。”昨日,許校長當著劉先生的面再次強調。許校長介紹,學校2009年9月1日起,按照上級教育部門的統一安排,在人保順德支公司為全校1601名學生購買了保險,“但我校向保險公司報案后,理賠人員說劉澤強的受傷不屬于保單賠償范圍。”
學校擔責保險公司拒賠
劉先生曾找保險公司要說法,對方只答應給2000元作為道義性補償,“這不是打發叫花子嗎?我要按照保單賠償我兒子應得的醫療費。”
昨天上午,中國人保順德支公司理賠中心有關負責人對此事做出解釋稱,由于投保人劉澤強在體育課投籃時由于自身原因,失去重心導致摔傷,屬于意外事故,學校并無不當行為造成學生人身傷害,所以學校并無責任,“而且根據今年校園方保險責任條款規定,劉澤強受傷不屬于體育競賽中發生的意外事故,所以不在我們理賠責任范圍內。”
對于保險公司的說法,許校長也感到十分無奈,“2009年8月之前,學校一直是自主選擇保險公司為學生投保,幾年來,有幾名學生在校發生意外后,保險公司都是迅速理賠,沒想到2009年9月1日開始,按上級規定,現在投保的保險公司卻不給賠。真是奇怪!”
昨日下午,順德區教育局有關負責人獲悉此事后也表示,該區各學校是按照省教育廳的安排,下文要求各學校給每名學生購買人保順德支公司的保險。
截至昨晚記者發稿時,當地教育部門、保險公司、學校、家長還在協調賠償事宜。順德資深律師陳律師認為,學生在校內,不管因為何種原因受傷,學校均負有不同程度的責任,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學生最終是需要獲得賠償的,至于這錢是學校出還是保險公司出,那還要看當時的投保合同的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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