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丞科技:公告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第三季行使員工認股權憑證所發行普通股上櫃股數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九條規定,發行人應於當季結束後十五日內公告前一季新增發行之股票數額。
二、本公司「九十六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於九十九年度第三季申請執行認購轉換普通股之情形:無。
三、股務代理機構: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2段125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27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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