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鴻: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代收價款行庫與專戶存儲價款行庫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11月26日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98/11/252.公司名稱:長鴻營造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訂約日期:98/11/25(2)代收價款行庫: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松山機場分行。(3)專戶存儲價款行庫: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國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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